第(2/3)页 “不是自有公论一句话就这么简单的,到时候如果你不道歉,我们家保留起诉你败坏别人名誉权的权力。” 赵兰也冷冷地紧跟道。这时候的赵兰,俨然已经有了几分赵菲处理事务的风采。有一家人在背后坚强的支持,赵兰的底气也足了,说话一直是很镇定的,完全没有一个小偷应该有的“慌乱”。 这让围观的人觉得,事情好象和她们开始想像得不太一样。此时虽然有不少人散去回家做饭,但还有几十个闲人围观着,并且那些散去的人还交待她们,回头要把事情的结果说给她们听。这件事的关注度之高,可见一斑。 于是,赵民生叫来治保科的几名协管员,把三个现场做笔录的女工分开看好,免得她们串供,又在茶厂的露天处摆了套桌椅,开始做起笔录来。 茶厂外是有路灯的,虽然暗点,但也不至于看不清字迹,所以借着已经点燃的路灯,吴平凡开始了他第一次的露天办案。 其实,只是一桩治安调解的纠纷罢了,这么小的案值,构不成案件。但是若是扯到名誉权,它又是一个不容小视的案件。 基层的治保工作就是这样,看似小事,但其实都不小,尤其是损害到当事人名誉、让人百口莫辩的事情时,有时候甚至会引发当事人自杀这样的悲剧收场。 吴平凡和赵民生从事治保工作十几年中,不知道化解了多少桩这样貌似平淡、但实则激流暗涌的纠纷。并且他们都深知这种纠纷的杀伤力。 在重视声誉比金钱更重要的这个年代来说,没有什么比破坏一个人名誉更严重的事情了。 “我看到林兰妹把小姑娘的背包撞到地上,然后拿起来还给她时就惊叫说怎么这么沉,里面有什么,接着就拉开包把里面的茶拿出来了……” …… 三个女工先后录了口供,赵兰和林兰妹在现场听着,都表示没有意见,整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三个女工也没有什么文化,大家都是直白地把事情地经过说出来,因此吴平凡一对笔录,也渐渐勾勒出事情的经过。 林兰妹反正也不怕别人会说她是不是有意撞到赵兰的,反正从她背包里查出茶叶这件事情是肯定的了。只要有这个赃物在,她就跑不了做贼的名声。 三份笔录,都让三名女工签名按指模,赵兰和林兰妹也作为见证人写上了自已的名字。 “那么,经过三份笔录的陈述,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事件的经过就是赵兰在出厂的过程中,林兰妹不小心撞掉了赵兰的背包,林兰妹觉得背包的份量不对,在递还给赵兰背包的过程中,打开背包,发现了里面装有茶叶,于是认为赵兰偷了茶厂的茶叶。 赵兰,过程是不是这样?” 吴平凡问赵兰。 “是的,没错。” 赵兰回答。 “林兰妹,事情的过程是不是这样?” “是的,没错。” 林兰妹也答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