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有什么关系,钱我先给你们了,如果到时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你们可能也保护不了我,我之所以雇佣你们,只不过是需要你们带路而已,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觉得我如何,不如直接去战场上看一下不就好了?难道我像是想不开,自己找死的人?”云胤反问了一句。 “……”朱琦皱了皱眉,最终也只是哼了一声的说道:“希望你别只是会说大话而已。” “小哥,走吧,广场右侧的那个漩涡门后面就是地下的魔墟哟,我们一起赚大钱吧。”赵熙雅适时打断的说道。 云胤也没说什么的带着络幽跟着两人走了过去,继而很快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孙荼,云胤说的人里好像有你一个的样子。”这时,酒桌旁一个男子也是看了身边不远处的人说道。 闻言,那个目光有些阴冷的人冷漠说道:“先等他活着回来再说吧,那两个女人一直在找之前天灾咒怨的那个女人可能去了那里,现在这么神秘兮兮的肯定是去那边了,说不定一个运气不好就直接遇到那人了,那他们就可以直接灰飞烟灭了。” “好像也有点道理,但正常来说应该也不会吧,不然肯定被黎明之眼侦察到了,毕竟黎明之眼对天灾级别的存在敏感度是非常高的。”说话的那人微眯眸子的说道:“不过这人是真的很大胆,也很嚣张,光是那种级别的魔物聚集地就足够三四十个武极境的人苦战了吧,一般没有军团阻止是不会去接触这样的任务,他们这次估计会很狼狈吧,但毕竟有个天命境的人,肯定也不可能出事,你还是小心点吧,看那人说话的样子不像是是在开玩笑。” 闻言,孙荼冷哼了一声,却也是神色微有些闪烁起来。 …… 二十多分钟之后有人惊讶的开口说道:“看,每日击杀榜单那里开始出现云胤的击杀数了,还有赵熙雅和朱琦的,他们似乎遇到群聚的魔物了,朱琦杀了四个,看起来是使用爆炎了吧,咦?云胤那里突然跳了三个数值,怎么回事?” 闻言,不少人都是看了过去,发现云胤那里还真的一下跳了好几个数值,这是怎么回事?要知道只有个人造成的伤害达到该单位百分之六十以上才算是这个人击杀的,那不是说云胤一下就对十来只魔物造成了大量的伤害?可他还是聚气中后期的样子,虽然能施展一些奇异的力量,但在魔物群面前,你不可能让对方一个个的消失吧? “他们队伍的击杀数已经达到二十六个了,这用时也太短了吧?快要打破耀雪军团的击杀记录时间了,而且耀雪军团的记录时间是十五人创造的……” “等达到五十就知道……”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大屏幕就亮了起来,里面正是云胤他们的画面。 此刻四人正在一处黑土地上,四周到处都是烧焦的痕迹,而在他们四周还有密密麻麻,看起来至少有一百多条相当于人类武极境修炼者的二阶魔物,噬血狼,一种群聚,而且猎食极为凶悍,是地下魔墟一层里最让人头疼的一种魔物。 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噬血狼,广场上的众人大部分都是有点头皮发麻,这种数量的噬血狼数量是极为少见的,一般见到最多的数量也就三十多只,而这已经需要拥有B级徽章的十人小队才能接取,现在云胤四人竟然直面一百多条这样的噬血狼,这根本就不是在作战,而是在找死吧?而且,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噬血狼里似乎还有一头比别的噬血狼大一号的噬血狼,竟然是……拥有武极境巅峰临界点的噬血狼王! 但即使这样,那个叫云胤的人已经神色淡然,似乎眼前的群狼只是一群绵羊一般,甚至还单手插在了裤袋里,那感觉真的是悠闲到了极点,反倒是赵熙雅已经双手握住了大剑,而朱琦的法杖也是绽放起了强烈的火焰。 “我需要三十秒的凝聚时间!”朱琦这时也是开口说了一句。 “你随意,没有狼会靠近你的。”云胤淡淡的说道。 闻言,朱琦神色一凝,却也没有犹豫的开始握住法杖开始凝聚他最强的招式。 赵熙雅则是快步移动过去的守护在了朱琦的前面。 “你去击杀敌人吧,这样可以多获得一些贡献点,幽幽,给她加上一些状态。”云胤淡淡的说道:“如果我在这里都有狼能靠近的话,那你也保护不了她。” 闻言,络幽虽然不太想给云胤之外的人加上状态,但云胤都开口了,络幽也是拂袖一扫的在赵熙雅身上加上了一圈浮动的花瓣,而赵熙雅也是神色惊异无比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轻了,但力量却变得更强了,而且身上这花瓣似乎有着非常强的防护效果,可能就是那个狼王的攻击也能抵挡几下。 “我要努力了!”赵熙雅也不再犹豫的主动靠近了有威胁并且向这边冲过来三条噬血狼。 虽然她是擅长单点击破,但毕竟是使用大剑,对胡小范围的敌人也绝对应付得来。 云胤也是微微诧异的看了那轮着大剑穿梭在两三条噬血狼之间并很短时间将其压制的身影一眼后淡淡的说道:“噬血狼的弱点是在下颚到前肢之间,就是那绒毛覆盖面积比较大的那里,你论剑的时候往上抬上两分力道就可以将其直接击杀,试一试。”说完的同时,云胤看都没看另一边的拂手一挥,虚空之中便是于黑色火焰花瓣中凝聚出一柄造型奇异的古剑穿梭虚空而至的直接刺穿了那头扑向朱琦的噬血狼头颅,然后将其生生钉死在了地面上。 下一瞬,奇异的长剑化着黑色的火焰消失成灰,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那被钉死在地面的噬血狼依旧保持着那之前他们看很奇怪,现在终于为什么会是这样姿势的尸体留在了地面。 这个人…… 第(2/3)页